建校近百年的东北大学,有四十多万校友从母校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东大校友秉承“自强不息,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把个人的成长成才融入到祖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之中,一代代东大人薪火相传、接续奋斗,以骄人的业绩铸就了“勇于担当的爱国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研用结合的科研精神和饮水思源的爱校精神”。
时至今日,东北大学校友会组织遍及全球,已经建立了地区性和行业性校友会百余个。各地校友会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友联谊和合作交流活动,构建区域性校友互动交流、合作共赢平台,促进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之间的全方面合作,以实际行动助力母校一流大学建设。
为感谢各地校友会的广大校友们长期以来对学校校友工作的热心参与和无私奉献,进一步汇聚广大校友的力量以做好服务校友工作、助力母校发展,东北大学校友总会决定设立“校友工作优秀个人”、“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和“校友工作先进集体”,旨在表彰为各级校友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校友和校友会组织。
一、评选表彰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自愿申请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友总会理事会的领导下,由总会秘书处(办公室)统筹组织并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评选范围
“校友工作优秀个人”主要从在各地及各学院校友会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校友中评选产生;“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旨在感谢为校友会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现已退出校友会领导岗位的老学长;“校友工作先进集体”是感谢为校友会工作做出表率和起到引领作用的校友会组织而设立的奖项。
三、评选标准
(一)“校友工作优秀个人”评选标准
1.热爱母校,热心校友会工作,在校友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活动开展中积极努力,为校友会的各项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取得了突出成绩;
2.积极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关心母校的发展,促进交流合作;
3.为校友办实事,热心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4.各地校友会可按其联系校友总人数的2%左右推荐,被推荐人一般应在当地校友会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含副秘书长)一届以上。
(二)“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评选标准
1.曾在地方校友会任秘书长以上职务(含秘书长)满一届以上,现已退出校友会主要领导岗位,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上;
2.在当地校友会的建设发展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做出过突出贡献,在校友中具有崇高威信。
3.各地校友会可按其联系校友总人数的1%进行推荐。
(三)“校友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校友会组织机构健全,能够极参与和组织学校和校友总会倡议举行的各类活动。
2.工作开展活跃度高,能够经常性的举办校友们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开展新老校友敬老迎新活动,帮助新校友成长成才,关心老学长生活健康;
3.关心母校,积极献计献策,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回馈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4.校友总会将按照校友会数量的10%左右进行评选。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般在建校逢五逢十周年校庆时评选一次,成立东北大学校友总会“‘校友工作优秀个人’、‘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和‘校友工作先进集体’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委员由校友总会领导、理事代表和部分校友代表组成。
各地校友会按照标准和要求向校友总会推荐“校友工作优秀个人”和“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并填写推荐表,校友总会秘书处进行审核后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校友总会官方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发布。“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将由校友总会视情况提名评审。
五、表彰办法
评选出的“校友工作优秀个人”、“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和“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将在校友总会理事会会议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获奖的校友个人和校友组织的先进事迹将在学校和校友总会官方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本评选表彰办法由东北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责解释,从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东北大学校友总会“校友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评审表
附件2:东北大学校友总会“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推荐评审表
附件1:东北大学校友总会“校友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评审表.docx
附件2:东北大学校友总会“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推荐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