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的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14浏览次数: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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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初,在内蒙古大学召开了中国高教学会校友工作研究分会年会暨第十七次校友工作研讨会。会议期间,分会再次建议以区域为单位成立高校校友工作联谊组织,以便广泛深入地开展校友工作交流与合作。为此,参会的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的代表在汲取已成立的华东、华南、华北等片区校友联谊组织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1、分片区成立校友工作联谊组织,是针对我国高校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提出的举措,有利于推动所在地区高校的校友工作和与相关地区开展工作交流,为此,拟成立“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名称待定)。

    2、拟于2009年10月14日-16日在东北大学召开首届“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会期三天。共商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成立事宜:①选举产生首届联谊会理事会;②通过联谊会章程;③讨论联谊会工作计划;④各校相互认识、建立联系、广交朋友、开展交流,共促校友工作发展。

    3、委托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将此函发至本省高校,并负责首届联谊会筹备工作。

    4、各高校本着志愿的原则,于9月15日前向本省负责学校报送参加“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相关信息(请在下方下载“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会员单位登记表”附件)。9月18日前将各省参加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的高校名单汇总到筹备处(设在东北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

    5、9月20日,筹备处以信函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各参会学校发出正式会议通知。


                                          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筹备处
                                                    2009年9月1日

 

筹备处联系电话:(024)83683080 

电子信箱:gaoguang@mail.neu.edu.cn
联系人:东北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  高广


  • 相关附件:东北地区高校校友工作联谊会会员登记表.doc